本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绿化景观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村。
规 模:/
项目总投资 : /
招标控制价 :1586306元。
计 划 工 期:9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苗木栽植、园路铺设、云龙镇logo墙及云龙镇雕塑logo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的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招标人预算书及编制说明、电子图纸)。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综合服务楼)开标室4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文件、招标人预算书及编制说明、电子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