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浮阳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181700520650-1-1
1.招标条件:
沧州市浮阳大道景观改造工程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沧州市浮阳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沧州市浮阳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2.2工程规模:对沧州市浮阳大道(新华路--御河路两侧)沿街建筑物进行景观改造。包括对沿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对屋面、楼顶、墙体、外檐破损部位进行修缮、对个别门窗进行更换,整理空调室外机位、整治广告牌匾等。
2.3工程地点:沧州市浮阳大道(渤海路至海河路段)两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对沧州市北外环--永济西路两侧沿街建筑物进行景观改造施工;
第二标段:对沧州市永济西路--新华路两侧沿街建筑物进行景观改造施工;
第三标段:对沧州市新华路--御河路两侧沿街建筑物进行景观改造施工;
第四标段:对沧州市御河路--九河路两侧沿街建筑物进行景观改造施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2.6计划工期:施工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以任何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提出的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9:30分至2017年8月20日9:30分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费300元/份/标段,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缴纳。
7、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0317-3208787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联系人:郭明亮、张东
电话/传真:0317-212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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