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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55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608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地方筹措。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包头市政府实施本项目,招标人为包头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布设于G6高速公路九原互通和包头互通之间,采用A型单喇叭型式,匝道在G6高速公路K638+638.9处进行上跨,设计速度40km/h,A匝道采用对向分隔式双车道,路基宽16.5m,其余匝道均采用单向单车道,路基宽9m,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G6高速公路1.215km。

2.2计划工期

计划2017年10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31日交工,计划工期15个月。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工程,以及配套房建、机电工程,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号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QSHTSG

土建工程

匝道全长3598.556m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等工程

配套房建工程

总建筑面积为2324.58m²

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给排水、电气、装饰装修工程、收费大棚等

机电工程

匝道收费站1处

收费、监控、通讯系统,及供配电、照明设施等

注: 本表中的里程长度、建筑面积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及座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公章,以及下列证照的彩色复印件一套(标注▲的需同时查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股东信息的截图的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如试验检测机构为非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经办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www.btjt.gov.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tggzyjy.cn/btweb)、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btggzyjy.cn/btzbtb/)、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3号

电话:(0472)5999068

邮编:0140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铁西建设路10号

邮编:010051

电话:(0472)7160873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编:518049

电话:13119912855

传真:(0755)33338585

联系人:冶先生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附件1: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附件8.15.pdf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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