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DCS采购(项目编号:CSIEZB170406629)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货物为DCS及配套管件、法兰等,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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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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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 |
控制点12000点(预估) |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神华宁煤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现场、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供货日期: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0天内。
付款方式:20%预付款、50%到货款、20%调试款、10%质保金。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提供近8年内(2009年1月-至今)至少3份在中国大陆大型石油化工装置、大型煤化工装置或工业生产配套的污水处理装置项目的DCS系统业绩,同一个项目中投标方提供的DCS合同中的总I/O点数(含同一个项目内的单个装置或多个装置)应不低于15000硬点,成功连续应用1年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5000硬点依据合同的技术协议中的I/O点数或通过卡件计算出来的I/O点数为准。在有效应用业绩清单中至少提供合同和供货清单(供货清单中必须含所提供的产品型号与版本号)、工程项目名称、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签订合同时间、产品型号、系统点数(或卡件数量)等信息;
(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CCC认证或CE认证;
(5)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后出具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每年产品销售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存在亏损情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用户登录”“投标人”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或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持单位授权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5.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8月27日12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266号,0951-5188468)。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陆伟
电话:13986226433/027-819283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刘昱含
电 话: 0951-6971431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附件: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务必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务必是订单中显示的账号。汇入其他账号将被视为无效,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