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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石楼镇东门路延长段工程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石楼镇东门路延长段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番发改函【2017】723号批复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石楼
项目名称 石楼镇东门路延长段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番发改函【2017】723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石楼镇东门路延长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石楼镇东门路延长段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 番禺区石楼镇

1.1.3 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等全部附属工程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番发改函[2017]723号

1.1.6 资金来源: 镇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线南起海鸥大桥桥底,向北延伸,跨越现状入联围涌后,终点与莲花中路平交衔接,长约650米,宽20米,设计车速为30千米/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线道路与海棠路衔接段长约110米,宽17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总投资2663.52万元,建安费约2160.83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现场服务。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2.4 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路桥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业主履约证明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业主履约证明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821日至2017825日,上午9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30分至16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8.94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55.10万元,勘察部分13.84万元,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现行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5.10万元。其中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专业调整系数(0.9)和附加系数(1.0)。合同的设计费按照: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95%×(1+浮动幅度值)×1×0.9×1计算。设计费结算以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的预算价为工程设计收费基数,按设计费的计费程序、项目组成、调整系数计算,但费率浮动幅度及设计费阶段收费所占比例不变。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调整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不另外增加设计费。

本项目设置方案设计补偿费,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2.8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0.5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0.4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和第8名的投标人0.28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投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后一个月内提交补偿费用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投标经济补偿费由招标人在支付最后一次设计费时在设计费中扣除。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程量比例表。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岩土工程勘察费结算时以现行勘察规范为基础,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包干单价结算。综合包干单价为120元/m,该费用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青苗补偿、修筑钻机通行简易道路等全部费用。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13.84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447 番禺区石楼镇嵩山路60号4号楼210室

1.7.3 联系人:孔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4849868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番禺区市桥南堤东路668号3楼

1.8.3 联系人: 许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4618796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871915\22871922

1.9.4 传真号码: 020-22871921

1.9.5 网址:http:// 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区水务局旁),番禺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二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892221

1.10.4 传真号码: 020-84892221

1.10.5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相关附件东门路勘察设计公告8.7(改2).doc
发布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8-15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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