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白云路延伸工程监理1标段(团结大街至规划九路)
| 一、 | 招标条件 | ||||||||
包头市2017年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城乡基本建设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白云路延伸工程监理1标段(团结大街至规划九路)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
1.本次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市区 | |||||||||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2017年道路桥梁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7】125号) | |||||||||
3.工程规模 | |||||||||
|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规模工期计划投资/万元 G2017JL099包头市白云路延伸工程监理1标段(团结大街至规划九路)包头市白云路延伸道路(团结大街至规划九路)K4+828.312至K3+994.628(包括规划九路路口)0.83Km,为城市主干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水(DN600-DN1200)、污水(DN500-DN700)、给水(DN500)、绿化水(De110)、硬化、路灯、绿化工程。90 日历天30.00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告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有投资项目还要出示廉政责任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 | |||||||||
| 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 2017年08月16日至2017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 |||||||||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 |||||||||
| 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 六、 |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包头市城乡基本建设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建设大厦 | 地 址: | 包头市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张炜 | 联 系 人: | 王蓉 | ||||||
| 电 话: | 0472-5220915 | 电 话: | 0472-5199098-802 | ||||||
| 传 真: | 传 真: | 0472-5199097-806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nmgzyxt@163.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