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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珠区磨碟沙涌局部拓宽工程(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海珠区磨碟沙涌局部拓宽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海发改基 [2017]17号批复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海珠区磨
项目名称 海珠区磨碟沙涌局部拓宽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 海发改基 [2017]17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海珠区磨碟沙涌局部拓宽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海发改基 [2017]17号批准,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海珠区磨碟沙涌局部拓宽工程(第二次)施工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投资为188万元,主要建设任务是对磨碟沙涌菜科所段约500m长河涌清淤,拆除菜科所原有旧泵站一座、堤岸新建设30m,改善河涌防洪、排涝条件。

设计标准:本工程按2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时设计暴雨,遭遇外江5年一遇潮型不受淹的排涝标准,相应内河涌堤防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一楼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20-898868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浦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柯工联系电话:020-28129688-9787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11室

监管电话:020-89885682

三、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 项目编号:JG2017-6483

3. 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对磨碟沙涌菜科所段约500m长河涌清淤,拆除菜科所原有旧泵站一座、堤岸新建设30m,改善河涌防洪、排涝条件。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4.招标控制价:800853.65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期:6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施工图总价承包方式承包;具体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 8 17 00 00 分至2017 9 6 10 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时间:

起始时间:2017 9 6 10 30 分;

截止时间:2017 9 6 11 00 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 9 6 11 00 分至2017 9 61200 分。

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进行。

4、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7 9 8 10 30分至2017 9 8 11 00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2、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时须持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含二代身份证)现场核查。(1)~(8)项装订成册,(9)项单独提交):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即B、C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终审的证明材料(打印含有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内均无不良投标记录的承诺书。

(9)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3、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壹万五仟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并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4、项目负责人等人员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 专业级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具备近三年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2014年至2016年);

8、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资格审查时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通过终审企业情况公布内容为准);

9、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申请人及其拟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近三年内均无不良投标记录,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或在广州城乡建设网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被通报禁止参加广州市内建设工程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一、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将其有关情况作为不良记录在网上进行公告。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十三、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0-89886838;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一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 16 日

发布人 柯小凤
发布日期 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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