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物流园区周边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SGZ2017-59、MJLZ2017-52
一、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环境综合整治物流园区周边绿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物流园区周边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满洲里市物流园区内。
2.3、计划工期:种植期90日历天(养护期2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施工控制价:11,459,289.00元;监理控制价:120,000.00元)
2.6、标段划分: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2.7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园林专业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职称证、“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或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3.3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拟投入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需符合《呼伦贝尔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表》(其中包含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
监理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本项目配备所有专业监理人员监理证书(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配备满洲里市辅助投标系统及电子印章的潜在投标人所需系统软件及电子印章。 获取地址:满洲里市财政大厦300室(北京金润方舟软件公司驻满技术服务点)联系方式:贾先生1384708491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满洲里分行
缴纳形式: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或银行保函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环境综合整治物流园区周边绿化工程 | 施工 标段 | 22.91万元 | 15050161623600000230000281 |
环境综合整治物流园区周边绿化工程 | 监理 标段 | 0.24万元 | 15050161623600000230000282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2、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投标保证金业务。
3、投标保证金计算方法:投标保证金数额以项目控制价为基数,按2%收取。
4、投标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zlggzy.org.cn/)或满洲里市门户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交易(本公告附件)。
5.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满洲里市财政大厦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满洲里市政府门户网及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0470-6260695)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