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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I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I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编号:PHWFD-II-ZB-019。1、招标条件受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
 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I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编号PHWFD-II-ZB-019

1、 招标条件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平海湾二期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西邻埭头半岛,北邻南日岛,西南邻湄洲岛,中心距离平海镇约12km,涵盖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B区和C区部分区域,现阶段拟安装41台单机容量6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B区布置20台机位,C区布置21台机位,总装机容量约250MW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位于B区的20风机基础及附属设施的施工与该20台风机安装工程包括:20台风机基础施工及附属结构安装、风机安装以及相应的施工辅助设施、工程安全监测、35kV海底电缆登陆与登岛段(西侧、东侧和南侧)土建施工、平海镇码头零星土建施工,以及现场施工全过程视频影像专项录制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卷第1.2条、1.3条的相关内容、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计划2017 11 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 投标资格条件

4.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没有处于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倒推5年,下同)应具备至少1项海上风电场基础施工业绩或海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的施工合同、质量鉴定证书或交(完)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工程业绩完成的时间以证明材料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同时参加投标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3本项目接受由不超过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中的两个成员均应满足第4.2条第(1)、(2)、(3)、(5)、(6)项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且满足上述第(4)项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817日起至2017823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00,下午300分至500;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628室)。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每份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若需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请将购标费用汇入代理机构账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代理机构,注明汇款用途、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及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以便接收电子版和纸质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办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投标人住所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3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8、 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9129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室,接收人:陈女士、林先生

8.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无须提供),并出示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项目经理与授权代表可为同一人。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1099号滨海大厦14

联 系 人:吴风云

联系电话:0594-2371681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 细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628

电话、传真: 0591-87538104

  人:陈思、林锨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号: 11808010010010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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