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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漳、揭惠、龙连、仁新、新阳、阳化、化湛、怀阳、大丰华高速公路2017年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潮漳、揭惠、龙连、仁新、新阳、阳化、化湛、怀阳、大丰华高速公路2017年车辆采购已列入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大丰华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2017 年营运筹备计划,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交货期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人地址位于广东省内,采购车辆主要使用地点分别为潮州市、普宁市、河源市、韶关市、阳春市、茂名市、湛江市、肇庆市、梅州市及广州市。
2.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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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车辆牌照地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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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CL1 |
大巴车 |
详见附件1 |
6台 |
广东省内牌照,具体以各管理中心(管理处)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车辆牌照地为准。 |
广东省内,具体以各管理中心(管理处)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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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CL2 |
中巴车 |
详见附件1 |
2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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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CL3 |
皮卡车 |
详见附件1 |
57台 |
备注:投标人所投车辆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全新车辆,报价包含车身价、上牌、第一年度保险(第三者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万/位、车身划痕险(5千)、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无过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等几大险费用)、车辆购置税、第一年度车船税、上牌杂费以及完成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车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 交货期
本次招标分批次交货,中标人与所在标段的各管理中心(管理处)单独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并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含节假日)乙方需将合同约定车辆及其附随物(如有)交付给甲方,乙方应同时向甲方交付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及缴税、费凭证及保险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详见下表),同时在拟投车型品牌销售业绩、信誉、技术参数等方面达到相应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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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CG-CL1
CG-CL2
CG-CL3 |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与本次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经授权的代理或经销商。
2、投标人拟投车型及该车型生产企业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网站公示的车型及生产企业。
3、投标人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2016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亿元。 |
(1)对于CG-CL1、CG-CL2、CG-CL3标段,在同一标段中:
如生产企业自身参与本次投标的,则不可授权代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如生产企业未参与本次投标,则最多仅可授权1个代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为代理或经销商,还应具有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CA证书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各投标人按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以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4.1款的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只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应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南方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有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所有标段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所有标段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大丰华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760896130 邮 箱:80575928@qq.com
传 真:0768-3286613 邮 编:510101
时间:2017年8月15日
附件1:采购车辆规格及相关要求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生产企业授权书格式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 采购车辆规格及相关要求
(一)各标段采购车辆技术参数一览表
CG-CL1标段:
级别: 大巴 采购数量: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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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参数 |
|
序号 |
内容 |
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10990*2500*3300 |
|
2 |
车厢内高(mm) |
≥1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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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轴距 |
≥5400 |
|
4 |
最小离地间隙,mm |
≥180 |
|
5 |
整车整备质量,kg |
≥10700 |
|
6 |
最大允许总质量,kg |
≥11000 |
|
7 |
★额定乘客人数/座位数 |
≥47 |
|
8 |
★行李舱最大载重(m3) |
≥5 |
|
9 |
★限定工况油耗(L/100Km) |
≤22 |
|
10 |
最高车速,km/h |
≥120 |
|
11 |
★排放标准 |
国五排放 |
|
12 |
★燃料标准 |
柴油 |
|
13 |
★变速箱 |
六档变速箱或更优 |
|
14 |
悬挂系统 |
空气悬架或更优 |
|
15 |
油箱容量 |
≥300L |
|
16 |
★整车质保 |
两年或15万公里或更优 |
|
二、配置要求 |
|
17 |
★冷气装置 |
● |
|
18 |
暖 风 |
●除霜机 |
|
19 |
影视系统 |
● |
|
20 |
倒监系统 |
● |
|
21 |
自动灭火器 |
● |
|
22 |
驾驶区USB充电接口 |
● |
|
23 |
发动机仓温度报警系统 |
● |
|
24 |
★车外车门电控锁 |
●遥控门锁 |
|
25 |
前挡玻璃 |
●夹胶玻璃 |
|
26 |
后档玻璃 |
●钢化玻璃 |
|
27 |
行李架 |
●双边行李架 |
|
28 |
安全顶窗 |
●带换气扇顶风窗 |
|
29 |
★乘客椅 |
●可调 |
|
30 |
★驾驶员座椅 |
●可调 |
|
31 |
天窗 |
●带换气扇天窗 |
|
32 |
灭火器 |
●ABC干粉灭火器(4kg)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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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安全锤 |
● |
|
34 |
后视镜 |
●电动后视镜 |
注:1、“●”表示具备相应要求。
2、 “★”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如不满足任一“★”号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
CG-CL2标段:
级别: 中巴 采购数量: (辆)
|
一、基本参数 |
|
序号 |
内容 |
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车身长度(mm) |
≥7000 |
|
2 |
车身宽度(mm) |
≥2040 |
|
3 |
车身高度(mm) |
≥2700 |
|
4 |
最高车速(km/h) |
≥120 |
|
5 |
★额定乘客人数/座位数 |
≥19;≤23 |
|
6 |
★整车质保 |
三年或10万公里或更优 |
|
7 |
轴距(mm) |
≥3900 |
|
8 |
★最小离地间隙(mm) |
≥170 |
|
9 |
整备质量(kg) |
≥3500 |
|
10 |
油箱容积(L) |
≥90 |
|
11 |
变速箱类型 |
手动变速箱(MT) 5挡及以上或更优 |
|
12 |
前悬架类型 |
独立悬挂或更优 |
|
13 |
助力类型 |
液压助力或更优 |
|
14 |
车体结构 |
非承载式或更优 |
|
15 |
★排量(mL) |
≥3900 |
|
16 |
最大马力(Ps) |
≥230 |
|
17 |
最大功率(kW) |
≥160 |
|
18 |
最大扭矩(N·m) |
≥300 |
|
19 |
燃料形式 |
汽油 |
|
20 |
供油方式 |
多点电喷或更优 |
|
21 |
环保标准 |
国IV |
|
二、配置要求 |
|
22 |
★ABS防抱死 |
● |
|
23 |
前雾灯 |
● |
|
24 |
大灯高度可调 |
● |
|
25 |
后雨刷 |
● |
|
26 |
后座出风口 |
● |
注:1、“●”表示具备相应要求。
2、 “★”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如不满足任一“★”号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
CG-CL3标段:
级别: 皮卡 采购数量: (辆)
|
一、基本参数 |
|
序号 |
内容 |
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变速箱类型 |
手动变速箱(MT)5档及以上或更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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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高车速(km/h) |
≥145 |
|
3 |
★整车质保 |
三年或10万公里或更优 |
|
4 |
长(长度含圆管式后保险杠)(mm) |
≥5000 |
|
5 |
宽(mm) |
≥1800 |
|
6 |
高(mm) |
≥1800 |
|
7 |
轴距(mm) |
≥3100 |
|
8 |
前轮距(mm) |
前轮距≥1600 |
|
9 |
后轮距(mm) |
后轮距≥1580 |
|
10 |
最小地隙(mm) |
≥210 |
|
11 |
货箱尺寸(mm) |
1500*1500*430或更优 |
|
12 |
最大载重质量(kg) |
≥500 |
|
13 |
★排量(L) |
≥1.99L |
|
14 |
最大功率(KW/rpm) |
≥130 |
|
15 |
最大扭矩(Nm/rpm) |
≥230 |
|
16 |
★燃油标准 |
汽油 |
|
17 |
环保标准 |
国Ⅴ带OBD或以上排放标准 |
|
二、配置要求 |
|
18 |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
主●/副● |
|
19 |
★ABS防抱死 |
● |
|
20 |
发动机电子防盗 |
● |
|
21 |
多功能方向盘 |
● |
|
22 |
行车电脑显示屏 |
● |
|
23 |
座椅高低调节 |
● |
|
24 |
前雾灯 |
● |
|
25 |
大灯高度可调 |
● |
注:1、“●”表示具备相应要求。
2、 “★”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如不满足任一“★”号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采购说明
1、基本要求
|
1 |
本项目采购报价包含车身价、上牌、第一年度保险(第三者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万/位、车身划痕险(5千)、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无过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等几大险费用)、车辆购置税、第一年度车船税、上牌杂费以及完成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车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
2 |
车型技术参数数据及配置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报并进行承诺的参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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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交货车辆必须是2017年1月以后生产的全新的,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监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的产品。 |
|
4 |
投标、交货的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车辆牌照地必须满足招标人所属各管理中心(管理处)签订合同时的约定。 |
|
5 |
提供售后服务点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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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总价为交货价,中标人不得再收取任何上述中标总价以外的费用。
中标人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发票,车身价只能在一张发票反映;发票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车身报价一致。 |
2、交付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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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付使用期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并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含节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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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货地点 |
广东省内,具体以各管理中心(管理处)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
|
3 |
车牌归属地 |
广东省内牌照,具体以各管理中心(管理处)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车辆牌照地为准。 |
3、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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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⑴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⑵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⑶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⑷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使用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
|
2 |
在满足第1点条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请求验收的函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进行验收。 |
|
3 |
经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
4、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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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质保期:按出厂要求,车辆提供不低于3 年或不低于10 万公里(其中大巴车不低于2年或不低于15万公里)的保修标准(以先到为准且不得低于原厂保修期)。 |
|
2 |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或生产企业特约维修站 |
|
3 |
保修期内,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原厂规定的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人须对车辆及车内设备做定期检查和保养,如车辆因设备质量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均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如属缺陷产品,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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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免费培训:中标人免费在现场对招标人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方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
附件2:
附件3-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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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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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CL1 CG-CL2 CG-CL3 |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备与本次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经授权的代理或经销商。若为代理或经销商,须提供:
①生产企业或品牌车型授权证明或代理销售证明文件。
②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投标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所投车型及该车型生产企业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网站公示的车型及生产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及其车型生产企业的公示网页截屏打印资料。 |
附件3-2资格审查条件(拟投车型品牌市场销售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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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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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CL1
CG-CL2
CG-CL3 |
投标人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201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亿元。 |
注;
1、投标人应附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三页或以上拼接在同一张上复印。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为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独立核算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否则数据不予以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招标人如发现数据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并按招标文件相应规定处罚。
附件3-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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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要 求 |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停止参加投标活动(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
注:
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只需提交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装入某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以及其他标段投标文件的正本均可以采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2、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7月1日至查询之日。
附件3-4资格审查条件(技术参数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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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要求 |
|
CG-CL1
CG-CL2
CG-CL3 |
投标人拟投车型的主要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投标人须知附件一中《各标段采购车辆技术参数一览表》所列要求。 |
注:
1、上述“主要技术参数”指《各标段采购车辆技术参数一览表》中所列“★”号标识的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人拟投车型及其技术参数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承诺,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提供满足要求的车辆。
附件3:
第三篇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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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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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公证书(如有);
(5)如投标人为代理或经销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6)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证明或代理销售证明文件(如为代理或经销商)、相应证明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等材料,并加盖了投标人公章;
(8)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大写表述正确无误;
(2)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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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资格审查 |
(1) 投标人的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 投标人的拟投车型品牌市场销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4) 投标人的技术参数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5)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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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详细评审 |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商务评审:10分
技术评审:2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分值:
评标价: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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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算术性修正 |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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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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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
A |
商务文件
(销售业绩) |
1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6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投标人提供的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201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总和每增加50亿元(尾数不计)加1分,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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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技术文件 |
20分 |
1、投标品牌(3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车型品牌的声誉、口碑等情况进行评分;分值范围1.8-3分;
2、企业规模(5分)
根据投标人的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规模、资质等进行综合评分;分值范围3-5分;
3、技术参数(1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车型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所列的各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2分;分值范围6-10分,最多扣4分。
4、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2分):
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提供的优惠条件进行评分;分值范围1.2-2分。
注:技术评审得分按四项评分因素,对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平均值取小数点后取两位(如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合计得出技术评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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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报价文件 |
70分 |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招标人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在http://www.ot-hs.com热点下载中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密切关注下载网站,并自行下载。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
(3)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对于不同车型所分别列明的控制价。
2.评标价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报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7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 < D,则E=0。 |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报价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得分进行评审与确认。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进行算术性修正;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在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4.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不符合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2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详细评审
5.1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得分。
5.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6.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7.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8. 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标段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货物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货物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以投标人拟投车型品牌生产企业201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较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9. 定标原则
1、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每个标段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中标人。
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若发生以上第2至3款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附件4:
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格式
(如生产企业直接投标则无需填写本授权书)
致: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大丰华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我方????????????(生产企业名称)是依法成立的一家车辆生产企业。现授权???????????(代理或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唯一代理人代理由我方生产的(授权车型及车款名称,如“如XX2017款XX版”,无统一称谓的则须对品牌及配置进行描述),参加 潮漳、揭惠、龙连、仁新、新阳、阳化、化湛、怀阳、大丰华高速公路2017年车辆采购项目 标段的投标活动,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如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授权了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则视为授权无效,放弃在该标段中的所有投标。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企业名称: (全称) (盖章)
授权代表: 。
备注:1、投标报名阶段,投标人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中授权书格式中“授权车型及车款名称”无需填写,但须在装入投标文件前补充完整。
2、投标阶段,投标人可提供由拟投车型生产企业自行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格式,但其内容必须包含本委托授权书格式的主要内容,如经评委评审判定自行出具的委托授权书较于本委托授权书存在严重偏离,则视为委托授权无效,否决其投标。
3、授权书原件应装入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采用复印件。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