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涿州市城市中心广场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涿州市发展改革局 以涿发改投资[2017]9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涿州市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涿州市城市中心广场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广场草坪更新14800平方米、桃树更新138株、安装照明景观灯290套、更新草坪灯30盏、安装座椅40套、金属栏杆4000米、修复广场砖4000平方米、高杆灯重新喷漆等。资金来源为涿州市财政拨款,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2工程建设地点:涿州市城市中心广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涿州市财政拨款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招标范围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承建此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涿州市范阳西路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邮 编:072750 邮 编:050000
联系人:邢学兵 联系人:李振杰
电 话:0312-3967790 电 话:0312-5016533
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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