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熟浦发第二热电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冷却塔成套设备采购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50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 投标人应为从事冷却塔成套设备的专业集成商,或者为冷却塔成套设备的制造商,且在2012年1月1日后具有不少于8座循环水量大于18000m3/h,单台水量不小于4500m3/h的冷却塔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合同签订时间与循环水量的供货合同复印件,若合同复印件未能反映上述信息,将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所提供的冷却塔成套设备应为国内知名品牌(国内知名品牌是指相当于常州双辉、常州海鸥、上虞金泰或同等档次的品牌);
5) 投标人需是冷却塔协会CTI的会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和伴随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设备和伴随服务需求一览表”、第三章“技术规格”以及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部分。
4.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8日起至2017年8月22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壹仟元(RMB1,000.00),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人资格的最终确认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认定。如评标时发现投标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人民币陆万元整(RMB 60,000.00)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7年9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1904-4会议室。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兹定于2017年9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1904-4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常熟浦发第二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经济开发区长春路103号
联系人:李驾
电话:0512-52190337/0512-51929105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号码:021-62791919×191
传真号码:021-62791616×191
电子信箱:leigaoming@shabidding.com
联 系 人:雷高鸣、吴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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