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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日期:2017-08-17     浏览:25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品目采购单位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行政区域长垣县公告时间2017年08月17日16:2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17日09:02至20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长垣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8月17日 16: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17日 09:02至2017年08月23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17日 16:22
开标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预算金额 ¥19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224598021
采购单位 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长垣县欧洲小镇一期12号楼2单元302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3-8747611
代理机构名称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3-2636668

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长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字[2017]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关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来参与。

1.2本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长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字[2017]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垣县蒲东办事处丹庙村,长石路南侧。

2.3建设规模: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以BOT方式建设运营,总投资4亿元人民币,规划占地104.7亩,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焚烧生活垃圾产生余热发电。本项目建设标准高,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烟气排放达到欧盟2010标准。整个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日处理垃圾量为 600吨(2×300t),年处理垃圾量为 21.9万吨;二期设计日处理垃圾300吨,一、二期建成年处理垃圾量将达到32.9万吨;一、二期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2.5兆瓦(1×15兆瓦+1×7.5兆瓦)。其中根据本项目概算,本项目土建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采购费用为31485.4万元。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极大改观长垣县的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2.4计划工期:18+12个月缺陷监理期。

2.5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其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监理工程内容:

(1)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约104.76亩红线范围内的垃圾焚烧主厂房、辅助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办公楼、综合楼、绿化、等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2)日取水量3000吨的离项目所在地3公里内的自来水接水点相关设施建设及管道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

(3)离项目约6公里的红线外110kv电力接入系统工程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两条任一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综合监理资质

(3)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上备案截图;

(4)项目总监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专业要求市政或电力,要求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5)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盖审计公司章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6)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至少承担3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

(7)信誉要求:潜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⑥近3年至少承担3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⑦出具近三年的信誉承诺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08月 17日——2017年08月 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市政府东邻新中大道世纪村西大门7座1-2层西第7户)。

4.3、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09 月06日9时00分,地点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市政府东邻新中大道世纪村西大门7座1-2层西第7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县欧洲小镇一期12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0373-8747611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224598021

传 真:0373-2636668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长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3-8885127

2017年08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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