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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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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建交(2017)107 |
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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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50020170811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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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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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看守所业务用房(二期)项目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2017]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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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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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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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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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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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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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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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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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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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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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工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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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8690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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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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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鮀浦街道石城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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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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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汕头市鮀浦石城路1-5号,新建一幢1-3层监区楼18035.2平方米、一幢2层提审楼2638.44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地下水池与泵房,总建筑面积20673.6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爆破工程、工程等。项目总投资6170万元,工程招标控制价53229735.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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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共360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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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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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汕市发改投[2017]35号)的规模及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经汕头市财政局委托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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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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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省级公-安厅核发的有效《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若为联合体投标且均为省外企业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 需明确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人总数超过12家时抽签决定12家入围投标人。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评标室(中山路213号汕头住建大楼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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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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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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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856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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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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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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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827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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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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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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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1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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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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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