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控告申诉大厅 已由正定县发展改革局以正发改【2017】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正定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为正定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控告申诉大厅
2.2建设地点:常山路以北,正定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工期: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 专业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无负面记录,且投标人不存在经过公示的围标、串标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8-18 09:00:00至2017-8-2417:00:0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8日9时
00分,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定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正定县常山西路41号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系人:李春华 联系人:蔺志华
电 话:0311-89195178 电 话:0311-66792269
注: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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