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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河源市市外企业须提交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须提交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本公司缴交的2017年5月至7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9、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企业资信业绩择优评分标准相应资料复印件(注明:广东省省外企业具有相应资质评分内容的须同时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有反映企业资质类别和级别的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12、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
注明:(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用A4纸编制一式叁份,每份分别按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投标企业报名时须带备报名资料原件备查。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提供原件备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