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出售的货物的名称、数量:
本招标项目出售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2017年8月到2019年7月废旧设备及杂项,预估500吨、预估金额300万元。
1.2提货地点:招标人各区县仓库或指定地点。
1.3提货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正式变卖处置通知单后,中标人必须在三个自然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预估收购款后,缴纳预估收购款后两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前往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提货手续,中标人应在到场后五日内提取完毕(个别仓库需多次进场提货,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提,提货点多的可适当延长)。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6本项目设置最低报价限价,具体如下:
|
序号 |
名称 |
两年内预估(吨) |
最低报价限价 |
|
1 |
废旧办公设备 |
27.3 |
4000 |
|
2 |
宽带终端 |
94.3 |
9000 |
|
3 |
全球眼、号百广告显示器 |
6 |
6000 |
|
4 |
废旧通信主设备 |
61.8 |
12500 |
|
5 |
废旧电源设备 |
72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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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废旧机架 |
72 |
1600 |
|
7 |
废旧油机、发电机 |
51 |
4000 |
|
8 |
移动基站、直放站 |
1.5 |
10000 |
|
9 |
电源铜缆 |
6 |
26000 |
|
10 |
其它铜线、天线 |
8.7 |
12000 |
|
11 |
废旧铁件类 |
36 |
500 |
|
12 |
塑料 |
34.5 |
300 |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报价系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应达到500万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回收废旧有色金属经营专业回收商(须经公安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持有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8月 18日至2017 年8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4楼招标业务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请注明购买人名称及福州电信废旧设备等物资)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6 楼第二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10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报名联系人:【吴金拓】 电话:【18959854123】电子邮件:【18959854123@189.cn】
项目负责人:俞先生 电话:【18960797199】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