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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热电厂厂区护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热电厂厂区护坡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1.招标编号:0651-170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热电厂厂区护坡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0651-17031686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热电厂厂区护坡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概况: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热电厂厂区护坡建设;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计划工期:满足招标人需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评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5投标人没有国家、行业不良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20178188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接受,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

5.3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行政公章、A4纸胶装成册)1份,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查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招标文件售价:600/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可在报名时现场现金支付标书款,或按照以下账号办理标书款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号:0602002519200096673

请在汇款用途栏中标明0651-17031686标书款汇出账户必须是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

联系人:赵迪

 话:0471-3255292

 真:0471-3307221

 箱:793798343@qq.com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告合法授权联系人仅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联系人均为无效联系人,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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