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供电局印制《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宣传资料(第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揭阳供电局印制《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宣传资料(第二次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信息
3.1 项目名称:揭阳供电局印制《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宣传资料(第二次采购)
3.2 招标编号:0006200000020172
3.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
3.4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拟在全市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本次活动需要印制条例宣传资料。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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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业务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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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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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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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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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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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8月18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21日17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交标书费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91150100100086993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4. 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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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8月18日09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5日09时30分00秒,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西侧地段电力大楼10楼会议室
3.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3.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6.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招标代理机构:吴工 联系电话:13500226249
7. 监督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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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663-8468546/0663-8468733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jyjbyx@gdjy.csg.cn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无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