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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南站核心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南站核心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6〕661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
项目名称 广州南站核心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6〕661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广州南站核心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6661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南站核心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站核心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2807908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8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明盛二路东侧、韦海路北侧、汉溪大道西南侧。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393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项目建设150吨/天的垃圾压缩站1座,建筑面积138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转运车间、环卫用房、对外公厕、停车场等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内容监理招标。总投资:23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3.66万元。

3、监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各专业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等各阶段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43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819日至 2017 年825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8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8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nth="4" year="2006">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nth="1" year="2012">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28079085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615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8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发布人 彭爱春
发布日期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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