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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河市东区排水项目 (设计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胡杨河市东区排水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胡杨河市东区排水项目(设计标段)经奎天经核字【2017】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胡杨河市东区排水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胡杨河市东区排水项目(设计标段)经奎天经核字【2017】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胡杨河市东区排水项目设计标段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胡杨河市东区排水项目(设计标段)

2.2、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217国道以东、光明路以南、奎北铁路以西、迎宾路以北;

2.3、招标内容:

新建排水管网8条,长度8.9公里;其中:光明路管径DN800长度1.838公里、乌鲁木齐路管径DN400长度1.495公里、④路管径DN400长度0.464公里、⑥站前路管径 DN400长度0.834公里、⑦路管径DN400长度0.296公里、⑩路管径DN400长度0.297公里、淮安街管径DN500长度1.828公里、高铁街管径DN500长度1.892公里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近三年从事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六人(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编员工(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社保证明材料。疆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工程建设云网)。

2、本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的单位,请于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确认后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身份证、第七师建设局的信用手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单位须有区外进疆企业信息登记。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新疆胡杨新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

    联 系 人:伍晓丁

    联系电话:0992-72525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胡杨新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奎屯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幢A座18楼

    联 系 人:唐 涛

    联系电话:0992-6681637 

g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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