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资格预审 » 正文

罕达盖苏木罕达盖嘎查养殖新村建设(一期)电网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罕达盖苏木罕达盖嘎查养殖新村建设(一期)电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QGC〔2017〕0611.招标条件本罕达盖苏木罕达盖嘎查养殖新村建设(一期)电网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新巴尔虎左旗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新左发改

罕达盖苏木罕达盖嘎查养殖新村建设(一期)电网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QGC〔2017〕061

1.招标条件

本罕达盖苏木罕达盖嘎查养殖新村建设(一期)电网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新巴尔虎左旗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新左发改字(2016)3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左旗罕达盖苏木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纳入“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60户电网接入

2.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2.3建设地点:罕达盖苏木罕达盖火车站西侧约400米

2.4工程质量:合  格

2.5工    期:45日历天

2.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990,64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以上投标人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承装(修)类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巴尔虎左旗支行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罕达盖苏木罕达盖嘎查养殖新村建设(一期)电网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2017061

19800元

05122101040011222-0000000198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9时  40分 ,地点为新巴尔虎左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新巴尔虎左旗司法局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xzqcqjy@163.com邮箱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通过以上邮箱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08月18日 


n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