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垃圾分类生活小区场内使用电动车辆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8日 19:1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21日 09:00至2017年09月15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楼A栋407之二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 集美区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龚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3176196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13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杨0591-31791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楼A栋407之二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龚小姐 0592-3176196 | ||
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分类生活小区场内使用电动车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生活小区场内使用电动车辆
项目编号:ZWLH-2017GK-JM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31761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137号
联系方式:李杨0591-31791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小姐 0592-317619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楼A栋407之二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垃圾分类生活小区场内使用电动车辆;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1)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00至2017年09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楼A栋407之二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一暂定预算金额:507.5万元
合同包二暂定预算金额:270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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