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用囚车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8日 18:5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警用囚车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警用囚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YHAYT2017-358
三、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警用囚车采购 | 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型的合法代理证明或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2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市观海路63号黄海明珠中心大厦903室
3、方式:购买或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文件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所投车型授权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提供财务报告,须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资料的复印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除营业执照复印件留存,其余报名资料均退还;如未到现场报名且需邮寄招标文件,应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thyha@163.com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报名方有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地 址: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联系人:毛伟剑 联系方式:0535-685942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观海路63号黄海明珠中心大厦903室
联系人:孙立俊联系方式:0535-6892158
八、其他: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帐 号:37001666360050152310
发布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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