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联系方式:0592-20213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电话: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安全管理平台及运维服务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安全管理平台及运维服务, 1 项。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36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正反面均需复印)。
3、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供应商磋商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拒绝邀请该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元/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9-7 9:3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黄先生、杜小姐,0592-2279331、223302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其他: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磋商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磋商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抬头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无法更换。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8-18 20:16:19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