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DZ2017-074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邢台市盛昌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方御园一期项目(1#-3#、5#-13#、15#、16#楼、地下车库)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核字【2017】04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资金5510万元。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任城镇人民大街北侧、富民路西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9364.26平方米,其中1#建筑面积4997.28平方米,2#建筑面积5004.97平方米,3#建筑面积4997.28平方米,5#建筑面积6046.96平方米,6#建筑面积4997.28平方米,7#建筑面积4524.65平方米,8#建筑面积3756.81平方米,10#建筑面积5377.09平方米,11#建筑面积5079.14平方米,12#建筑面积4086.2平方米,15#建筑面积3347.67平方米,16#建筑面积4808.56平方米,均为地上6层,地下1层,砖混结构;9#楼建筑面积4960.58平方米,13#楼建筑面积9226.12平方米,均为地上9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18153.6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墙柱和砖墙承重结构。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已审定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166179975.37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760日历天。预计2017年9月20日开工
2.6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提供网上报名的回执单和以下资料到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米雪英;联系电话:0319-2125750
4.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4.1.5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函。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曹鹏 (建设单位代表)
赵丽叶(招标小组负责人 造价工程师)
王光锋(招标小组成员)
米雪英(招标小组成员)
刘春阳(招标小组成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盛昌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任县县城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新八一路82号
联系人:曹鹏 联系人:米雪英
电 话:18833999277 电 话:0319-2125750
日期: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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