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货物招标 » 正文

邢台市报废物资回收处置供应商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报废物资回收处置供应商入围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邢台市财政局行政区域邢台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1日09:2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1日15:00至2017年08月25日15:0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报废物资回收处置供应商入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邢台市财政局
行政区域邢台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1日 15:00至2017年08月25日 15: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60.6.253.156:81/home/home/logi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9:00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光民
项目联系电话0319-2295688
采购单位邢台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守敬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9-222517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北大街园林小区金郁嘉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295688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邢台市报废物资回收处置供应商入围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218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光民
项目联系电话:0319-2295688
采购人:邢台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守敬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2225178
代理机构:河北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北大街园林小区金郁嘉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295688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3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60.6.253.156:81/home/home/logi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应的技术及服务的供应商,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加工、利用或废旧金属回收或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或再生资源回收或铁矿石、生铁、钢材、建材回收及销售等; 3、投标人须具备所属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在邢台市区(桥东区或桥西区或开发区或邢台县)设立的经营站点的营业执照;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成交后拒签合同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回收不及时而影响拆旧工程进度的情况等,能提供真实性承诺书;且必须出具承诺在2017年至2022年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要求和规定办理相关环保业务; 7、投标人须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近三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1、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53.156:81/home/home/login)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zyjy.xtsxzfw.gov.cn/weixin/XtWdxx/BsznXq?Id=406)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2、“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招标。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在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作为招标材料一并提交。《报告》截止开标日七日内有效。”3、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cc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