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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7]374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
项目名称 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7]37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2017]37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对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标段一: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标段二: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020-8277201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 增城区新塘镇

四、项目概况:项目实施道路建设工程,全长6.3km,分东西两段。西段长4.6km,红线宽40m,双向6车道,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配套桥梁、箱涵、人行道、绿化等工程。东段长1.7km,为旧城道路改造,改造内容包含路面改造、整治拉通以及现状人行道、车行道、雨水系统改造等,改造完成后保持现状2车道。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西段K0+000至K2+150为标段一,西段K2+150至K4+633和东段为标段二。

2、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一:西段K0+000至K2+150,长2.15km,红线宽40m,双向6车道,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配套桥梁、箱涵、人行道、交通、绿化、给排水(其中K0+222至K0+477段排水管径为2.6m)、电气照明、通信管道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标段二:西段K2+150至K4+633和东段,西段长2.483km,红线宽40m,双向6车道,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配套桥梁、箱涵、人行道、交通、绿化、给排水(其中K2+618至K2+980段排水管径为2.6m)、电气照明、通信管道等工程。东段长1.7km,为旧城道路改造,改造内容包含路面改造、整治拉通以及现状人行道、车行道、雨水系统改造等,改造完成后保持现状2车道)。

3、招标控制价为:标段一:13471.273129万元;标段二:13360.853913万元。

4、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处理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两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

两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照招标人公布的各标段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同时开标、评标、定标,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若标段一至二中某一标段需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若已成为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重新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紧跟其后的投标人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确定该重新评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该重新评标标段所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重新评标标段招标失败。

若标段一至二中某一标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参与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投标。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819日 至 2017 8 23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824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830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 14: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8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房建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3至8项(除第5点和第6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4 名且少于等于13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3 名时,择优选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五 13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4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2011,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十六、本公告在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8 18


附件一

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间:二〇一七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通用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通用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全部原件资料装订在正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未标明正、副本的,以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所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正本)。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5.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须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根据附件五《资格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4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附件二-1: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

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5

企业资质证书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

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的,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9

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的,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施工合同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

7、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企业入库信息资料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应类别正确归类,由于投标人未正确归类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二-2: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

信息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施工合同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可证明业绩基数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2

2012、2013、2014、2015年的企业纳税状况情况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3

项目管理架构人员表

原件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4

项目管理架构人员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5

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信息打印页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业主综合评价择优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5、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

6、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企业入库信息资料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应类别正确归类,由于投标人未正确归类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房建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十、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四: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在企业库内上传件。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库内上传件。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企业库内上传件。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在企业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企业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

7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在企业库上传件。

8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二)、(三)。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诚信备案情况在企业库内信息。

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五:

资格预审择优表

项目及权重

序号

子 项

得分

业主综合评价

(权重20%)

财务状况

优:30分;;良:20;中:10分;差:5分。

项目管理架构

优:30分;良:20;中:10分;差:5分。

履约情况

优:10分;良:5;中:3分;差:0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优:30分;良:20;中:10分;差:0分。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权重80%)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财务状况

企业2012年-2015年累计纳税总额达到7000万元(含)以上,经营状况良好,2014-2016年净利润为正。

企业2012年-2015年累计纳税总额达到3500万元(含)至7000万元(不含),经营状况良好,2014-2016年净利润为正。

企业2012年-2015年累计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至3500万元(不含),经营状况良好,2014-2016年净利润为正。

企业2012年-2015年累计纳税总额1000万元(不含)以下,经营状况良好,2014-2016年净利润为正。

项目管理架构

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项目管理机构健全,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此外配备工程内容所需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工程师10人或以上,其中市政路桥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4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配备安全员4人,施工员4人,质量员4人,材料员2人,资料员2人。

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管理机构较健全,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此外配备工程内容所需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工程师8-10人,其中市政路桥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3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配备安全员3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管理机构较健全,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职称,此外配备工程内容所需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工程师5-8人,其中市政路桥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配备安全员2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不符合上述要求或需核对的人员原件不齐的。

履约情况

至2016年度,企业至今连续15(不含)年以上获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至2016年度,企业至今连续15(不含)至10(含)年获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至2016年度,企业至今连续5(不含)至10(含)年获工商部门

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没有提供网上打印页的。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3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项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

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没有提供网上打印页的。

注: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业主综合评价分*20%+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80%。业主综合评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不得超过其分值范围。

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信息为准。

3、企业纳税状况情况,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为准。

4、企业业绩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8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5、择优资料如需提供原件核查,但未提供的,视作该项择优不得分。


附件六:

项目管理架构人员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年龄

职称等级

专 业

备 注

1

2

3

发布人 林晓锐
发布日期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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