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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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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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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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泰山路南延(中泰立交~海滨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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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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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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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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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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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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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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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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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ame w:st="on" produid="侯">侯先生、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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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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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 81882668、8686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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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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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港新城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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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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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山路南延以及珠港路一段,建设内容如下:泰山路长约value="700" unitname="米">700米,规划红线宽value="41" unitname="米">41米,设计车速value="60" unitname="km/h">60km/h,属城市主干道;2、珠港路(龙珠路~泰山路南延段)西起现状龙珠路,东至规划泰山路,长约value="200" unitname="米">200米,规划红线宽value="30" unitname="米">30米,设计车速value="40" unitname="km/h">40 km/h,属城市次干道。主要工程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项目总投资暂定171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含重要材料)暂定10345万元,监理费暂定225万元。3、本项目视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分段进行施工图设计、分段审图、分段施工、分段结算、分段验收的实施方式建设,纳入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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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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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资金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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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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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泰山路南延(中泰立交~海滨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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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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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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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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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范围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应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五、投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担任项目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汕头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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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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