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虎丘分局) |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1日 16:28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虎丘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虎丘分局)的委托,就全区智能交通改造和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施改造四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编号:SZYX2017-N-G-018
二、简要说明:全区智能交通改造和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施改造四期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佰陆拾玖万玖仟贰佰肆拾陆元壹角(¥9699246.10)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投标报名信息:
1.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苏州市原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12日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3:30
接收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5号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13:30
开标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5号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临 金健
联系电话:0512-68361806*8003,68364647*8004/68364647
传真电话:0512-68360157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邮政编码:215004
采购人联系人:王姚宗
联系电话:0512-68251949
九、其他说明事项:
答疑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节假日除外)
十、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68751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