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1日 16:2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对广东省定点工程(装修、修缮)资格项目(以下简称定点工程)进行第三期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316DFG106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定点工程(装修、修缮)资格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将被直接确定为中标(入围)候选人。
2、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资质条件。
3、服务范围:入围供应商在系统选择区域承接项目。省财政厅负责省直单位采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单位采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组建备选项目负责人名册,不得少于一人。投标人承担定点工程,其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备选项目负责人名册选取,且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时间段内不能任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备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PDF形式)。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组建备选专职安全员名册,不得少于一人。投标人承担定点工程,其专职安全员必须从备选专职安全员名册中选取,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备选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如下,投标时提供复印件: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PDF形式)。
7、投标人已办理企业诚信档案登记手续(由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粤建网,或在省内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及协会出具的企业诚信备案证明材料),并在有效期内。
8、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如果投标供应商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已入围广东省定点供应商库的供应商无需再次参加本次投标,详见:
①第一期2016年12月16日公布的《广东省省直单位定点工程(装修、修缮)资格项目中标公告》,网址http://www.gdgpo.gov.cn/show/id/40288ba958fe0fc3015920016f512fee.html;
②2017 年3 月 16 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17年广东省省直及联动地市(第二期)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招标结果的通知》,网址http://www.gdgpo.com/show/id/40288ba95ad1def4015ad517effc2082.html。);
③已确定进入广东省各地市(广州、深圳除外)定点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s://www.gpcgd.com/gpcgdwb/login),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以按网上流程自行打印发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0日9:00~1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沙太南路163号天虹宾馆会议中心三楼礼堂。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沙太南路163号天虹宾馆会议中心三楼礼堂。
十二、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三、温馨提示:
1.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2.供应商若中标入围定点资格,成为定点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中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已注册的供应商可跳过本步骤)。待审核通过后,根据流程指引
(http://120.25.245.217:8000/notices/8/detail?back=/notices/announcement.html?category_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前往广东省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补充入库所需的企业信息。
十四、采购文件请点击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62791652
传真:020-8317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邮编:510030
定点供货/服务项目咨询专用邮箱:3388593476@qq.com
(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拟咨询的资格类型,如:“定点工程”等)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