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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7]322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广
项目名称 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7]32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海珠区龙凤街革新路广船机械厂厂区北侧

1.2.3 工程范围:建设内容包括2栋4层教学楼、1栋5层行政楼、1栋5层科学楼、连廊及室外配套设施等。总用地面积120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43平方米,拟建设一间18班,810个在校生学位的小学。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605平方米。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项目要求达到“绿色一星”设计标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7]322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8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2035.75万元;

1.2.8 招标内容:完成本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含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竣工验收,建设过程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月,竣工日期为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单位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凭证。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2.97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0.96 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工程不设补偿费,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修规,修规批复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电话:020-83908077。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19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908000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4栋2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8730932

1.11.4 传真号码:020-38730932

1.11.5电子邮箱:gdynjlzb@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15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11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发布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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