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永清县建设局会昌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经永清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标核[2017]0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清县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会昌街污水管道工程(廊霸路-文苑路),主管道全长约2600米,管径DN1000,管道施工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施工内容包括:主管道、横过路管道、主管道检查井、用户连接管道、用户检查井。
2、建设地点为:永清县会昌街(廊霸路-文苑路)
3、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4、招标范围: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修改,配合检查验收及其他相关配合服务。
5、招标控制价:3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建设局
联系人:李杨
电话:13785595597
地址:廊坊市永清县裕丰东街19号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联系人:刘振涛、刘涛
电 话:0316-2364825 13931671880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东日瑞景办公楼四楼4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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