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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汪清县消防大队屋面维修工程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汪清县消防大队屋面维修工程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2日09:3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2日08:30至2017年0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汪清县消防大队屋面维修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2日 09: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2日 08:30至2017年08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27.830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86885297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汪清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15844361131
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史女士,17386885297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汪清县消防大队屋面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汪清县消防大队屋面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DH-2017FZB7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86885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

地址:汪清县

联系方式:谢先生,15844361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738688529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83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2日 08:30至2017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的委托对汪清县消防大队屋面维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DH-2017FZB744

2.:汪清县消防大队屋面维修工程

3.标的内容:屋面维修

3.1工 期:按合同约定

3.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合格标准。

3.3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消防大队

3.4工程预算:278305元

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安全考核证并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6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近三年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三项(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具有近一年(2016年6月-2017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社保信息须包含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以供查询真伪)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承认其真实性、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

8、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9、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且无在建工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一年(2016年6月-2017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社保信息须包含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以供查询真伪)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承认其真实性、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三项(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加盖合同专用章、(2014-201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加盖公章)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09:30分之前送达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登记信息。

1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前48小时内应递交人民0.55万元整保证金。

16、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09:30分之前送达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17、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

地 址:汪清县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5844361131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1738688529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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