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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E-11地块场地平整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E-11地块场地平整石方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各项手续已完备。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内;
2.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5760985.55元,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E-11地块场地平整石方工程、挖石方、机械打眼爆破平基石方、松石、运卸松散石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计划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配套;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5.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或省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6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 5.7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以上拟派往该项目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5.8投标申请人须在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造价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签发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提供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9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10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5.11考虑到本项目工程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潜在投标人利益需进行勘探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在报名前需由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携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签到(请提前联系招标人)并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然后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证明进行报名。踏勘现场证明格式见附件。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资质证书除外),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E-11地块场地平整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内 地 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920143879电 话:13828985555
2017年 8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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