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
1.1.1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总共约90万元人民币(含税),以上为预估规模,最终以甲方实际采购为准。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2017年至2019年年底或订单金额累计达到总预算金额上限,两者先到者为截止;采用框架合同+订单采购模式
1.1.3招标货物名称:三折页、海报、无碳复写纸、异形贴、名片、卡贴等宣传品;
1.1.4数量:本项目为集中,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1.5主要技术参数: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泰州联通的各项规范要求;
1.1.6供货期:满足招标人订单需求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45%,第二名30%,第三名25%
为确保招标的竞争性,若有效投标人≥5家,则正常开标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注册资金50万(含)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新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据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章或税务资格认定证书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的供需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在泰州本地设有办公场所(需提供房屋买卖或租赁证明,租期至少到本项目完成后)或承诺中标后半个月内能在泰州市区设立办公场所;
★2.5投标人需承诺配送能力覆盖泰州全区,1-2个自然日内能按照甲方要求供货,紧急物料需12小时到位(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提出设计需求时,设计师在1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设计,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与本次投标: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5)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汇款凭证(银行电汇提供回执单扫描件,网上银行转账提供转账成功截图)
(4) 投标人注册信息新增创建截图(投标人注册信息新增创建:请投标人登陆:https://www.cuecp.cn,完成投标人新增注册申请,待审批后,系统会提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存在,请修改”的提示信息,请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该系统提示的申请页面的截图。已注册投标人提供系统中注册信息截图);
(5) 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此表的电子版发送至18066001005@189.cn,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3 投标人注册地址
4 投标人联系电话(固话)
5 开户银行
6 银行账号
7 组织机构代码
8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9 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提供以下扫描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须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2、开户许可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
注: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投标人提供的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开票错误、无法认证等后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代理机构概不处理退票。
(6) 汇款信息:
1.1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1.3 账号:4301030709000026610
汇款事由:泰宣传标书费
4.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锦泰宾馆3楼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2017年9月15日14时00分、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锦泰宾馆3楼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98号
联系人:栾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编:210003
联系人:韦盛杭方琴
电话:1806600100518994711363
电子邮件:18066001005@189.cn18994711363@189.cn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 发布单位 :90 |
cb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