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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赣高速公路停车区租赁经营(第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韶赣高速公路停车区租赁经营(第二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粤交建营〔2017〕958号批复单位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
项目名称 韶赣高速公路停车区租赁经营(第二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粤交建营〔2017〕958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韶赣高速公路停车区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韶赣高速公路停车区租赁经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韶赣高速公路是我省首条由政府出资建设还贷非经营性高速公路(编号S10)全长value="125"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125公里,双向六车道,西起于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欧山村,与乐广高速、京珠高速公路相连接,途经曲江、浈江、仁化县、始兴县、南雄市等5个县(市、区),东止于南雄市梅岭,与康大高速、大广高速相接,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的一部分。是华东地区进入华南最便捷的通道之一,也是广东省的主要出省通道。韶赣高速公路全线共设有11个收费站、3对服务区和2对停车休息区。沿线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丹霞山、车八岭自然保护区、珠玑古巷、梅关古道等旅游景点。

大塘停车区位于韶赣高速公路K25处东西两侧,东西行两区占地面积23643㎡,单区建筑面积约1825㎡。东行区经营面积为:餐厅面积为65.6㎡;厨房40.44㎡;便利店60㎡(仓库12㎡);小吃店12㎡;汽修店208㎡;西行区经营面积为:餐厅面积为65.6㎡;厨房40.44㎡;便利店60㎡(仓库12㎡);小吃店12㎡。

马市停车区位于韶赣高速公路K75处南北两侧,东西行两区占地面积23643㎡,单区建筑面积约1825㎡。东行区经营面积:餐厅面积为65.6㎡;厨房49.4㎡;便利店60㎡(仓库12㎡);小吃店12㎡;汽修店143㎡。西行区经营面积:餐厅面积为65.6㎡;厨房40.44㎡;便利店60㎡(仓库12㎡);小吃店12㎡(上述数据以实际交付的使用面积为准)。

2.2招标范围:韶赣高速公路大塘、马市两对停车区便利店、餐饮、小吃店、汽车修理店经营权租赁。

2.3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合同期满后经营项目的使用权移交招标人。

2.4本停车区租赁经营项目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3.2具有3年以上餐饮业、超市或便利店、服务区或停车区经营管理经验;

3.3信誉良好,3年内无违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CA证书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23日至20178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等上述一套资料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关于本项目的具体信息,请参阅招标文件。

4.4投标前如需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考察、风险评估等活动,请贵单位自行自费组织,招标人不作安排。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19日上午10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 00分至10 00 分将投标文件送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总甫村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12522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751-8716060;传真:0751-8716099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日期:2017年8月17日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附件.pdf
发布人 邱子文
发布日期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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