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设备采购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其他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儿童康复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2日 16:17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竞标文件窗口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8月23日 09:00至2017年08月25日 17:00 | ||
| 预算金额 | ¥74.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雅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587475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儿童康复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新阳北三路3-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覃瀛;0771-22366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雅婷,0771-5587475 | ||
| 附件: | |||
| 附件1 | 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定稿】.doc |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JAH2017549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婷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874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儿童康复中心
地址:南宁市新阳北三路3-1号
联系方式:覃瀛;0771-22366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雅婷,0771-558747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3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00至2017年08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竞标文件窗口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婷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8747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74.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 9时至2017年8月2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 购买竞标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竞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谈判供应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竞标文件费用,潜在谈判供应商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 2017 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竞标人(供应商)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竞标文件窗口领取竞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竞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00至2017年08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国家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财政部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