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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大院附属设施修缮(第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大院附属设施修缮(第二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各项手续已完备,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县政府办公大院内;
2.2建设规模:建安工程造价约6815115.66元;
2.3招标范围:工程主要修缮内容:1、新建仓库工程;2、台阶改造工程;3.围墙及排水沟工程;4、中心花坛及水池改造工程;5、排水排污改造工程;6、大院地坪改造工程;7、走廊改造工程;8、食堂改造工程;9、办公大楼修缮工程;10、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车辆识别系统配电及电动伸缩门改造工程;11、水池加固改造及水池给排水处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12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本级财政统筹;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8 月22 日至8 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5.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 5.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复印件;
5.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4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或省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6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7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及各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拟派往该项目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5.8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施工过工程造价6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签发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提供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9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10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资质证书除外),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大院附属设施修缮(第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河县机关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陆河县政府 地 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联 系 人:许先生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138120038 电 话:13828985555
2017 年 8 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