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机场路、温州路、南庄路、荣乐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开发区机场路、温州路、南庄路、荣乐路照明工程 经 / 文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 ,计划于 2017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 、 本次招标范围:
开发区机场路、温州路、南庄路、荣乐路照明工程,包括路灯安装、配电箱安装、管线敷设、人行道拆除复原、绿化带清理及复原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 108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 、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承包 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的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 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2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4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 、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6032725)。
三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7年 8 月 22 日起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cxztb.gov.cn )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2、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3、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 CA 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 8 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CA 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长兴县县前东街508号 地址: 长兴县双拥路王山新村王山苑62号对面
邮编: 313100 邮编: 313100
联系人: 黄工 /严工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72-6122073 / 6215567 电话: 0572-6520318
传真: 传真: 0572-6520318
201 7年 8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