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
联系方式:李纪文138599183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751号之一3层H单元
联系方式:0592-6024488 采购项目名称: 交通改善前期咨询设计 来源: 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交通改善前期咨询设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00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小企业会计准则>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7年08月23日08:30至2017年09月08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751号之一3层H单元)本公司财务部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小章,联系电话:0592-5730316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套、邮寄费到付。 投标截止时间: 2017-9-12 9:00: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09月12日09:00
开标地点: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林莉莉
项目联系电话:0592-6024488 其他: 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款单位账户: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厦门电子城支行;帐号:4100026109200021318;保证金缴交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8-22 17:07: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