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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润示范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罗山路支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润示范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投资【2016】24号文、富发改投资【2017】26号文核准立项,招标人为广西贺州市润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润示范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富发改投资【2016】24号文、富发改投资【2017】26号文核准立项,招标人广西贺州市润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罗山路支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润示范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罗山路支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招标编号FCZJZB2017工字15

3)项目地点:贺州市华润循环示范区内。

4)项目概况:贺州市华润循环示范区内拟建罗山路支路及其全局配套附属设施等,道路总长约1000m(实际建设内容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①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地质勘探、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配套勘察服务全过程】;

②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套设施设计服务全过程】;

③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含三通一平、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等。

6)工作周期

①勘察部分:招标人每阶段发出勘察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②设计部分:

②-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2:《初步设计文本》通过审批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暂定为80日历日(以最终核定工期为准)。

7)项目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勘察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建设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含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联合体主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其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及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由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派出;其他成员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由其分别派出;

②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本项目包含勘察部分、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

2)-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3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财务要求: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考核期(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内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记录【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3诚信要求: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未被列入投标禁入期。

2)-4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拟派往人员)资格:须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5项目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勘察方成员拟派往人员)资格:须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6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设计方成员拟派往人员)资格:须具有市政类(或其相关)专业中及以上职称

2)-7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拟派往人员)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8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拟派往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23日至20178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823日至20178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91809 00 ,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

联系电话:0774-789315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贺州市润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莲山镇华润电厂中心区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太原街37号

邮编:542700 邮编:542899

联系人:郭荣华 联系人:小黄

电话/传真:18177482199 电话/传真:0774-51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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