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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沙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7月
2017年南沙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204号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2017年南沙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代建)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9072912
二、招标代理: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591873020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项目概况:该工程是对2017年南沙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南沙街深湾村、坦头村、广隆村的村委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含市政道路、排水设施、休闲广场、村容村貌及便民服务站修建、老人活动中心改造项目、服务站改造升级等综合整治。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名称:2017年南沙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服务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
2、工程概况及规模:该工程是对2017年南沙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南沙街深湾村、坦头村、广隆村的村委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含市政道路、排水设施、休闲广场、村容村貌及便民服务站修建、老人活动中心改造项目、服务站改造升级等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约2605万元。
3、项目估算投资:总投资约2605万元。
4、本项目估算建设管理(代建)服务费:52.10万元;其中,深湾村:23.00万元、坦头村:11.50万元、广隆村:17.60万元。该项目包含建设13个项目工程,分开进行财政评审。建设管理(代建)服务费,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计取执行,每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代建)服务费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核定的工程项目概算为计费基数。注:若该项目中标报价低于概算财政评审价的按该中标报价计取,若该项目中标报价高于概算财政评审价的则按概算财政评审价下浮(下浮点数按投标报价的下浮率)后计取。
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6、项目工期要求:建设管理(代建)期限从建设管理(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
四、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代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等。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 年 8 月 23 日00时00分至 2017 年 8 月 27 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六、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投标担保、投标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
(1)投标担保: / 万元。(此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担保)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
(3)每标段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代建(项目管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3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5、投标人按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83062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
十二、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 招标公告 》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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