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3日 11: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于2017年08月1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东省法院语音转写系统项目(440000-201708-146001-002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需求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8月22日期间;修改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8月29日期间。
二、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此项删除。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包括投标截止、开标、评标时间)不变。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本更正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澄清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杨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85110275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 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2 |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 (三)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85110275 |
| 传真:020-85110193 | 邮编:51065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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