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公-安局张庄警务站、高速口警务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HBGC2017307
海兴县公-安局张庄警务站、高速口警务站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局批复,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兴县公-安局,对海兴县公-安局张庄警务站、高速口警务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海兴县公-安局张庄警务站、高速口警务站项目
工程内容:道路占总投资额的2/3,警务站为钢结构
建设地点:海兴县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工 期:30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无需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23日9时至2017年08月27日17时30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海兴县工商银行二楼)。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公-安局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3931787512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万达广场
联系人:李玉霞
电话:1803455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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