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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施工(二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HJ1708-BD-1231.招标条件 本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由高发改复字【2017】30号核准,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J1708-BD-123
1.招标条件
本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由高发改复字【2017】30号核准,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并已在高碑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施工
2.2工程概况: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进行改造,对机关事业单位楼体17个25处建筑、商业门店及其它建筑进行亮化。
第二标段: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事业单位亮化工程;
2.3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地段
2.4合同估算价:550.90万元
2.5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5、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
3.2本次各标段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周六日除外),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单位需在2017年09月14日14时00分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高碑店市 地 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联系人: 谷国强 联系人: 王浩
电 话:0312-6391157 电 话: 0312-33728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aobiaoleader@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账 号: 账 号:6100120100000350904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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