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70021号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2017年第九批集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二、招标范围
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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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JDTHB20170051 |
标段16: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点火用油采购项目 |
良村热电:0号轻柴油约120吨; 新华热电:0号轻柴油约90吨,-10号轻柴油约40吨(标号按季节调整) 高新热电:0号轻柴油约22吨,-10号轻柴油约43吨(标号按季节调整) 供货范围包括全部的燃油交付至指定地点及技术、商务服务等全部内容。 |
1000.00 |
16 |
GJDTHB201700052 |
标段17: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盐酸、液碱采购项目 |
盐酸:31%工业合成高纯盐酸,符合GB209-93,各项指标需,总酸度31-32%,铁≤0.001%,硫酸盐≤0.01%,氧化物≤0.004%,纳≤0.0003%的质量标准;约3000吨; 液碱:32%离子膜烧碱(NaOH)液碱,符合GB209-93,各项指标需符合氢氧化钠>32%,碳酸钠<0.4%,氯化钠<1.8%,三氧化二铁<0.007%的质量标准;约2000吨。 供货范围包括全部的盐酸、液碱交付至指定地点及技术、商务服务等全部内容。 |
1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 |
标段16: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点火用油采购项目 |
1.必须具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许可资质、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资质及等相关资质(提供相应复印件)。 2.负责运输的人员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员押运员资格证(提供相应复印件)。 3.2014年6月1日至今,必须有至少2个同类产品(0号、-10号柴油均可)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 |
标段17: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盐酸、液碱采购项目 |
1.具备买方需用盐酸、液碱的销售能力,并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资质,并具备履行本次招标要求的供货能力(年销售能力达5千吨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必须是招标货物的专业销售厂家(提供复印件)。 3.2014年6月1日至今,必须有至少2个同类产品(盐酸、液碱各1个)在电厂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如由长期协议运输单位提供运输服务,该单位必须具备危化品的运输资质),提供危化品运输资质文件或长期运输协议单位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负责运输的单位和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员押运员资格证(提供复印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3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将招标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注明标段招标编号)。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730 9900 0180 1800 0014 51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高新支行
行 号:304121040986
2. 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是年审有效期内的,加盖单位公章,正页与年审页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联系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4)开票信息
(5)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
(6)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回单。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将以上5项内容中《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以Word形式,其他4项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招标联系人信箱。报名资料提交后,务必电话通知联系人。
3.招标文件领取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到购买联系人信箱。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17年9月12日(暂定)
截标/开标地点: 石家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开标前另行通知,请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补充澄清发布信息。)
截标/开标要求:于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递交分别密封的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包封A”、“包封B”(投标报价)、“包封C”、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报价电子版及单独密封的投标保证金(封包A及封包C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中不得含有报价);
六、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浩 佟利
电 话:0311-85919048 17732166706 17732166776
传 真:0311-85919048
E-mail:ZHBFWZHX@163.com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
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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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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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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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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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 (四位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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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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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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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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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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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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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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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标书费发票将于开标时交与投标人。 |
说明:此表中各项必须真实填写,不能出现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