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期间手工监测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期间手工监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期间手工监测服务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华能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期间手工监测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根据监测技术规范进行项目现场踏勘、监测方案编制、与项目相关的环保设施的废气排放监测、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现场检查、编制检测报告等。
具体检测内容包括:烟囱入口(即1、2号机组脱硫出口)的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烟尘浓度、烟气流量、烟气含氧量、湿度,计算排放总量。按日测量。执行标准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服务内容表达方式:提供加盖 CMA章的完整监测数据报告。监测报告要分别按1、2号机组出具报告。一式六份。现场采样完成之后3天内提供报告。
投标方依据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案进行检测,完成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行业标准,监测人员需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必须使用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有效期的设备。
招标方在监测条件不满足或监测过程中存在烟气超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等意外情况,投标方应在监测过程中告知,招标方负责按投标方监测要求调整机组运行工况后重新监测。
工程地点: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计划工期:检测时间为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分别启动后分别检测45天。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合同约定完成1-2号机组验收期间手工监测服务全部工作后,每完成一台机组检测内容付款50%。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7投标人具备现行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具备检测废气中低浓度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相关参数的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附表中具备,“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检测技术”的针对性检测方法。
2.8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检测废气中低浓度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相关参数的采样及检测设备。
2.9从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从事过火力发电厂300MW及以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环保手工监测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书和原件),且已经通过验收的企业所在地业绩3项。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4.1.1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第一次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须首先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点击 “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后点击“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系统将用户信息自动带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再次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或者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采用“CA登录”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
4.1.2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和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非数字证书用户”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页面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标模块”按钮或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中点击“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录页面后,点击登录框下方的“立即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注册管理员审核,审核时间约30-60分钟,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报名、投标等操作。
4.2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08月24日8:30起至2017年8月28日16:3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另填写申请单位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0470-8727701,邮箱地址:ymzjj808855@163.com),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资质预审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通过短信通知,,投标人亦可登陆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1申请人需书面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份(资质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以出版物的形式牢固、装订整齐,不许用夹边条、维乐条等装订)并以WORD文档形式存入U盘中电子文档1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原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相关资料,伊敏煤电公司合格供应商可将企业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资料的照片发送到手机中以备评委审查,可不带原件);
5.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14.00北京时间;
5.1.3递交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物资供应部二楼会议室;
5.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2.1资格审查文件的接收时间、地点详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在2017年8月31日14:00前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文档,缺一不可。逾期未报名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都需要提供。
其他
6.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不能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6.2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除必要原件外)均不予退还。
6.3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是平台注册供应商,非平台注册供应商需要办理信息维护手续方可申请资格预审,否则将不能申请参加投标。
6.4申请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
联 系 人: | 周先生 |
电子邮箱: | Ymzzjj808855@163.com |
电 话: | 0470-8727701 |
传 真: | 0470-8727701 |
附表:申请报名表
序号 | 内容 | 报名单位 |
1 | 营业执照证书 |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
2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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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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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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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业绩共计: 项: 1、签订合同时间+项目名称+地域等信息 (申请人请按照上述要求填写业绩情况) |
6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固定电话: 手机: 邮寄地址: |
7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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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此报名表需盖章扫描版。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申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申请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名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