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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城市供水输水管道建设项目二期(阿卡尔水库至塔斯尔海水库调水工程)k50+175-k60+160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与安装工程施工(三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五师双河市城市供水输水管道建设项目二期(阿卡尔水库至塔斯尔海水库调水工程)k50+175-k60+166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与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第五师双河市城市供水输水管道建设项目二期(阿卡尔水库

第五师双河市城市供水输水管道建设项目二期(阿卡尔水库至塔斯尔海水库调水工程)k50+175-k60+166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与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五师双河市城市供水输水管道建设项目二期(阿卡尔水库至塔斯尔海水库调水工程)已由第五水利局以《关于第五师双河市城市供水输水管道建设项目二期(阿卡尔水库至塔斯尔海水库调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师水发【2017】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方筹措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k50+175-k60+166段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第五师双河市市域范围内,途经八十三中心团场、八十一团、八十九团及博乐市达勒特镇。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调水工程是以工业供水为主,供水对象重要性一般,流量0.72m?/s,年调水量1300万m?,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型;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工程实施线路总长67699.08m,其中引水及退水渠线2219.22m,输水管线60128m,改建89团一支渠总长度2680m,排水管线1306m。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本标段为:三标段k50+175-k60+166段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与安装工程施工

   2.4招标编号:DWS-GCJY2017094-3

   2.5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7年10月10日,完工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两年)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k50+175-k60+166段输水管道工程、附属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与安装工程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连续三年未出现亏损现象。

3.3信誉要求:提供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在水利行业处罚有效期内和有任何问题被通报的施工企业;

3.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其它在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施工员: 1人,具有水利行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质量员: 1人,具有水利行业质量员岗位证书;

安全员: 1人,具有水利行业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造价执业从业人员 1取得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全国建设工程水利专业造价员资格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且在有效期内;

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

3.6其他要求:

(1)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进行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2)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施工总承包企业需要在第五师水利局进行核查登记;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工程造价执业人员均需在水利厅从业单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上述主要人员必须是第五师水利局核查登记中的人员以上人员有一人未经登记的,则投标无效;

(4)开标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

(5)本项目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与安装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中兼得,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若两个标段投标出现人员重复,则不允许两个标段共同中标,按标段顺序号先中先得,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允许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其他在施工程或已中标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不允许中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9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 82310:002017829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 年8月29日10:00至2017年9月25日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

   5.2提示:网上付费成功后,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活动。

6、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79510:00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门前(车辆投标人自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网、第五师双河市政务网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崔俊杰

  联系电话:18209093612

 2、名  称: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朱峪博、王正杨、张芯瑜、朱丽

    电  话:13999869229  13609996690  15099096706  18699954415

提示:中标人必须在双河市注册分公司。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3日

g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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