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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龙口小学坡屋顶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标段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信息招标人名称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万龙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号E1506221506001272001名称准格尔旗龙口小学坡屋顶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文

信息

招标人名称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万龙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号

E1506221506001272001

名称

准格尔旗龙口小学坡屋顶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文号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准格尔旗龙口小学坡屋顶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准发改发【2017】296号

资金来源

财政-旗区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概况

 序
   号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评标办法

1

E1506221506001272001001

施工标段

3400平方米坡屋顶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土建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2634460.00

准格尔旗龙口镇

60日历天

合理低价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以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聘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2) 近3年内(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还需提供第三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竣工验收报告须加盖五方责任主体章);
  (3)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查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原件);
  (4)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查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竣工验收报告须加盖五方责任主体章)

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财务要求

近3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注:201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并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查验原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聘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项目其他人员应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以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聘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聘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注: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到位且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将终止合同。)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要求查询企业,法人,还有项目管理全部人员。(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主体信息库要求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辖区内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辖区内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辖区内各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17年08月23日至2017年08月28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获取时间

2017年08月23日至2017年08月28日 17:30

售价(元)

8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开标现场要求

1、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打印件);
  (5)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6)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原件。
  (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聘用合同原

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近3年内(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竣工验收报告须加盖五方责任主体章)。
  (8)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聘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9)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以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聘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聘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10)近3年内(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竣工验收报告须加盖五方责任主体章)。
  (1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如果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提供的原件不一致;或虽提供了原件,但未附复印件,评标时不予认可。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要求

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或转入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3、 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本采用现场开标。
  6、本采用“缴纳码”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章):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章):

内蒙古万龙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 系 人:

陈智

联 系 人:

常瑞宏

电 话:

0477-3970107

电 话:

13789578854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409372516@qq.com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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